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媽媽說結婚,那就結婚吧。
 
我沒有太多意見,反正自己挑的不見得好他們也不喜歡。
 
都病成這樣了還一堆人要娶我,還真是讓我嚇到!
 
現在有愛心的人還真多呢~抑或是你們還相信什麼永恆不變的愛情?
 
沒有的我跟你們說,人都是會變的,好好的為自己生活才是最重要的!
 
談戀愛是好事,但是別迷失了自我,自己要是發光體,別在暗處依偎著殘燭。
 
對象很好,故意趕他也不走,罵他也沒反應,找他麻煩也是照做,丟他東西還幫我撿起來,沒輒!
 
都跟他說了:[你到底喜歡我哪一點?我馬上改!].....還是傻傻的對我笑著.....無言.....
 
感覺像是我身邊多了一尊銅像,還好是熟悉的臉孔,不是白目的陌生人。
 
其實這樣很好,平靜了......
 
不用擔心嫁不出去,不用擔心被婆婆虐待和精神轟炸,也不用煩惱被鄰居欺負,更不用管誰在裝可憐耍手段,表面苦情內心奸詐。
 
那些不入流的低等戲碼終於離我遠去,耶~~~^^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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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月光 妞兒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6) 人氣()